厉行节约的前提是权力受监督

作者:admin  来源:本站  发表时间:2012/5/1 12:32:40  点击:539
日前,中办国办下发通知,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,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,不准建设培训中心、宾馆、招待所等楼堂馆所。”通知说,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,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。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、装修住房。

  在金融危机阴霾未散,举国上下戮力同心、共克时艰的现实语境中,中央出台厉行节约的通知,无疑体现了一种权力自觉。但能否令行禁止?实在不敢乐观。

  诚然,即便没有金融危机,政府部门也应该厉行节约,降低行政成本,但为何豪华办公楼仍此起彼伏,降低行政成本仍屡被重提?

  有学者称,公开是监督的前提,除了削减公务接待费的硬指标,政府部门还应向公众公开支出。但需要明晰的是,公众有机会监督与有效监督、监督成功是两码事。一些地方,老百姓不是不知道有些部门兴建豪华办公楼,但知道又能如何?诸如“白宫”、“小天安门”的突兀存在,虽有一封封举报信,上级部门也心知肚明,但当地官员罕被问责。原因在哪里?很简单,外部约束缺乏,内部监督失效,制衡力量匮乏。简言之,权力不受制约。

  笔者想到了一位名叫谢兰的华裔在美国蒙哥马利市做市长的经历。据报道,蒙哥马利市政厅的办公楼,一楼是常见的钢筋水泥结构楼房,二楼则全是活动板房。堂堂市长竟然在活动板房办公,令人不胜感慨,难道市长不愿意在豪华办公楼办公吗?谢兰之所以在活动板房办公,是因为纳税人20多年来都不同意把钱用在修建市政办公楼上。为何纳税人一反对,市长办公楼就修建不起来?原因不复杂,因为纳税人具有强大的决定权,能够决定官员的进退。因此正如谢兰所称,作为公务员,说到底就是有为他人服务的愿望,参政就是做公仆。

  当然,别国的方式未必可以直接照搬,但纳税人的权利意识、监督手段却值得我们借鉴。他山之石、可以攻玉。要控制一些部门铺张浪费、大手大脚,要使一些部门涵养厉行节约、降低行政成本的权力本能,就需要从多方面入手。一是强化内部约束。这既需要中央下发通知、出台禁令,又需要构造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制度建设,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,增强预算约束力,健全问责机制。二是强化外部监督,比如晒公共开支,公开行政开支,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。尤其需要构建公众监督的制度平台,让公众真正有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以及决定权。此外,增强制衡力量也必不可少,这就需要发挥人大的监督机制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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